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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二更(2 / 2)

嗯,就是这样。

冬靡这次就是瞧中了这个角色,所以锁定了这家酒店,她想要这个角色。

就算是这部剧只是一个网剧,而且里面的制作也不是很精良,但是,这个剧本,这个角色,冬靡有把握火起来。

坐好打算,冬靡装模作样的出去了一趟,然后装作捡了一只流浪猫冬瓜,然后顺道去带冬瓜买了一堆猫砂猫粮什么的,就这样在酒店里面养起了猫。

而微博上,也如冬靡所愿,因为冬靡吃东西的照片,而闹翻了天。

大多是说冬靡萌萌哒的,想要见一见的,然后在网上搜索冬靡的微博号。还有就是阴谋论的,说冬靡这是故意摆拍,想要火起来的。

还有梅清的粉丝在一堆人中间说人家要做网红就不要扯上他们家梅清,他们家梅清是娱乐圈的一股清流,不要蹭他们家梅清的热度。

冬靡抱着猫,买好了东西,回去的路上,看着微博上面的评论,就在网上弄了个账号,还是没有认证的,之后再伪造了一些以前发的一些小清新的微博什么的,然后发了一张自拍。

带着冬瓜拍的一张美照,依旧是面瘫脸,但是怀里的猫咪一身雪白的毛毛,女孩也很好看,真的让人看见了就挪不开眼。

只因为,萌萌哒的猫咪和美美哒的小姑娘配合在一起,莫名的有一种反差萌,萌的人一脸血,下面是一段和一般小女生差不多的话。

“emmmm,今天捡到了一只喵喵,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只好带回酒店养着了,以后找到住的地方了就给他买一个好一点的窝,现在嘛,就要委屈你和我一起睡了哦,小冬瓜。”

然后,继那张偷拍的照片上热搜之后,冬靡的微博也上了热搜,本来只有几十个冬靡自己弄得僵尸粉的,在上热搜之后,瞬间就多了八千粉丝,还有不少在下面留言的。

“全世界都捡的到猫,就我捡不到猫系列。”

“哇,好了爱的小妹妹啊,还有猫,都想要啊。”

“又一个网红崛起了,还捡猫,不知道捡到了猫要还回去吗,也不怕猫的主人着急。”

“……”

下面的评论奇奇怪怪的很多,冬靡随便看了几眼,也懒得管,直接就抱着冬瓜去吃晚饭了。

横店位于横店镇,这个地方好歹是一个景点,吃的东西肯定有好多吃的。

冬靡一个吃货,带着冬瓜一个吃货猫直接就带着梅清的钱吃遍了半条街。

明天吃下半条街,今天吃不下了。

只是,冬靡回酒店的时候,似乎看见了一个很眼熟的青年。

白衬衫牛仔裤,是一身年轻大学生的打扮,还潮流的染了一头棕色的头发,个子很高,估计一米八五以上,身材也好。

但是,这都不是冬靡要注意的重点。

重点是,冬靡觉得眼熟,觉得眼熟的像丹逸。

那个,说喜欢自己的青年,那个每次都会在兜里揣一颗糖,会笑着给自己的青年。

不过,丹逸长什么样子来着?

时间隔得不久,明明就只是一年不到的时间,可是冬靡竟觉得,自己已经不记得丹逸的容貌了。